1、清代的内阁中书清代在内阁中设中书,定额为满洲中书70人,蒙古中书16人,汉军中书8人,汉中书30人,官阶为从七品,掌管撰拟、记载、翻译、缮写之事。
2、清代在进士参加朝考以后,除择优任翰林院庶吉士者外,较次者部分用为内阁中书,经过一定的年限,可外补同知或直隶州知州,或保送充任军机处章京,一般很受重视。
3、中书舍人魏晋时于中书省内置中书通事舍人,掌传宣诏命。
(资料图片)
4、南朝沿置,至梁,除通事二字,称中书舍人,任起草诏令之职,参与机密,权力日重。
5、随唐时,中书舍人在中书省掌制诰(拟草诏旨),多以有文学资望者充任。
6、随炀帝时曾改称内书舍人,武则天时称凤阁舍人。
7、简称舍人。
8、宋初亦设此官,实不任职,另置知制诰及直舍人院起草诏令。
9、元丰改制后,始仍掌其事。
10、中书舍人是中书省下的一个官职,但中书省到了明洪武十三年(公元1380年)朱元璋把中书省给废了。
11、明清在此后于内阁中的中书科,亦设有中书舍人,其职仅为缮写文书,非前代可比。
12、简单介绍一下,希望对你有所帮助。
本文分享完毕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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