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券代码:002063 证券简称: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:2023-029
(资料图)
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
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重要信息提示:
本公积金转增股本。
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
如下:
一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
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前景、资产状况以及市场环境的前提下,以实施 2022
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,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
红利 0.5 元(含税)、送红股 2 股,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。
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。按照公司利润分配方
案的规定,本次以固定比例的方式分配;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
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;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
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。
二、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
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: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,587,580,000 股为
基数,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2 股,每 10 股派 0.5 元人民币现金(含税;扣
税后,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、QFII、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
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.25 元;持有首发后限售股、股权激励限
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,本公司暂不扣缴个
人所得税,待个人转让股票时,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【注】;持有首发
后限售股、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,对香港
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%征收,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
化税率征收)。
【注: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,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,持股
分 红 前 本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1,587,580,000 股 , 分 红 后 总 股 本 增 至
三、分红派息日期
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:2023 年 6 月 30 日,除权除息日为:2023 年 7
月 3 日,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为:2023 年 7 月 3 日。
四、分红派息对象
本次分派对象为: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,在中
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”)
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。
五、权益分派方法
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,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
(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),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
本次送股总数一致。
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
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(申请日:2023 年 6 月 16 日至登记日:2023 年 6
月 30 日),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
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,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。
六、股份变动情况表
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
本次送红股数
股份性质
量(股)
数量(股) 比例(%) 数量(股) 比例(%)
一、限售条件流通股/
非流通股
高管锁定股 125,432,380 7.90 25,086,476 150,518,856 7.90
二、无限售条件流通
股
三、总股本 1,587,580,000 100.00 317,516,000 1,905,096,000 100.00
注:以上表格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为准。
七、调整相关参数
每股净收益为 0.1694 元。
定,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权益数量进行调整,并根据相关规定就上述调整事
项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。
八、有关咨询办法
咨询地址:广东省珠海市港湾大道科技一路 3 号远光软件园
咨询联系人:周海霞、刘多纳
咨询电话:0756-6298628
传真电话:0756-3399666
九、备查文件
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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